September 11, 2005

翻譯的(不)可能性

翻譯在中西文化交流上一直扮演著重要的角色。明末傳教士來華,開始把西方天文、地理、自然科學知識引介到中國,又把中國典籍翻譯到西方去。到了晚清,大量西方哲學、文學作品被翻譯成中文。根據陳平原的統計,從一八九九至一九一一期間,共有六百一十五部外國作品的中文譯本面世。這些翻譯直接地影響了中國近代思想的發展,要研究中國現代性,翻譯是絕對不能忽視的一環。

若要對這個晚清以來極為重要的文化現象有更深刻理解,我們必須擺脫把翻譯視為「將一種語言轉換成另一種語言」的想法。這種對於翻譯的刻板想像,只會使我們與許多重要的文化現象失諸交臂。事實上,自七十年代以來,翻譯研究作為一門嚴肅學科,已逐漸從原著和譯作語言的比較,推及至關心翻譯活動中包含的文化政治問題。正如王德威指出,晚清翻譯活動所帶來的,不僅僅是西方著作的中譯,它更將西方的敘述模式、文體特質、感情語境和意識形態的概念,同步「移植」到中國來。

在中國的近代語境中,翻譯除了是文學事業,更是政治和歷史的行動。面對「三千餘年的大變局,秦漢以來未有之世變」,嚴復翻譯了赫胥黎的《天演論》,引入了「物競天摘,適者生存」的社會進化論。這本譯作在近代中國形成了一個認識論的轉換,開啟了五四以「現代」取代「傳統」、以「新」打倒「舊」的激烈反傳統話語,徹底影響了整個世紀中國人對歷史和世界的理解。「翻譯救國」,成為了許多清末民初的文人,甚至當代知識份子自覺的文化使命。

翻譯與改編

晚清文人對翻譯的理解,與現在可謂大相逕庭。正如許多研究者指出,當時的翻譯一般採用意譯,但卻常常不忠於原著,譯者基於各種考慮,將原著進行節譯、撮譯,甚至把原著刪改和重寫,轉變文字風格,以求更切合中國「口味」和「國情」。例如,林紓在翻譯《巴黎茶花女遺事》和《迦茵小傳》時,就刪去了不少有違中國傳統禮教的情節;包天笑不但把《愛的教育》(中譯作《馨兒就學記》)的內容大幅刪減,甚至把書中的外國名字、習俗、起居都一律中國化。在這種情況下,這些「翻譯」其實與「改編」相差無幾。若以「信、達、雅」作為衡量譯作優劣的標準,晚清的翻譯在「信」這一項上得分實在偏低。

然而,弔詭的是,這些失真的譯作,並沒有因此而受到讀者的離棄。事實上,林紓以桐城古文翻譯的西方小說,在當時極受歡迎而且評價極高。錢鍾書感到,林紓的補充和潤飾,使狄更斯作品的中譯本顯得「語言更具體,情景更活潑,整個描述筆酣墨飽」。在晚清的特定語境中,譯作似乎曾經在某程度上得到短暫的解放:它擁有了自己獨立的生命和藝術性,甚至超越原作水平的機會。

不透明的翻譯

事實上,建立一種完全忠於原著的譯本,很可能不過是緣木求魚。翻譯的基本假設是,兩套語言是可以互譯的(甲語言的某詞相等於乙語言的某詞)。然而正如我們所知道的,語言之間雖有互相重疊的地方,但並不完全一致。劉禾在《跨語際實踐》中提出,語言和語言之間的互譯性是建構起來的。觀念和理論的旅行,很多時候都依靠翻譯,而語言本身帶著很多文化因素,因此她認為,翻譯並不是透明的,我們需要在實際歷史語境中,考察各種新詞語和新概念在進入另一種語言時,如何獲得合法性,以及如何在地域性環境中得到(再)創造。

面對大量新詞語、新觀念湧入,晚清民初的翻譯家在漢語裡找不到相應的詞語,唯有自鑄新詞,在古代漢語尋找靈感,又或借鑑日語譯法。因此,英語的「individualism」和漢語的「個人主義」之間,並無本質上的必然關係,它們的所謂「對應」關係不過是歷史實踐的結果。個人主義觀念引介所牽涉的,除了是翻譯的問題,更與中國現代民族國家、現代性,以及各種歷史運動緊扣在一起。故此,翻譯已經遠不是一個「忠實」、「原教旨式」的問題,而是中西文化交流中有關「詮譯」和「再生產」的問題。

不可能的翻譯

當西方作品被譯介到中國的同時,中文著作亦進入了西方的視野。中國詩,尤其是傳統舊詩的翻譯,常常被認為難以譯得形神俱似。不同的譯者對於押韻、對仗、用字、意境有不同的偏重,各有不同的譯法。龐德的唐詩翻譯使人印象深刻,並對英詩產生了一定的影響,然而由於犧牲了語法,造成不少西方讀者閱讀和理解上的困難。同樣道理,《尤利西斯》雖然已經有兩個中譯本,但我們讀來仍會因語言轉換所造成的流失而感到遺憾。那麼,世上是否真的存在著不可能的翻譯?

班雅明在此提供了一種特別的看法。他認為,可以傳世之巨著往往對後世有一種神秘的呼喚,以致它必須被翻譯。翻譯把原作帶入歷史領域,並使之得到死後生命(nachleben / after life)。原作每次在新的語境被重譯,當中被掩蓋的元素就會被重新突顯出來。換句話說,翻譯是揭示原作「真理」的過程,而這種過程,正正是原作獲得死後生命的契機。因此,班雅明認為,一本真正的巨著,必須一次又一次地被翻譯,因為每次翻譯都將揭示出某段真理的碎片。如果真的是這樣的話,中國詩和《尤利西斯》就需要被不斷地翻譯,以暲顯作品中無窮無盡的真理。

(本文另一版本見2005年3月18日《信報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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